标题 | 10年前身份证被冒用落户三轮车,找不到车如何销户 |
留言日期 | 2025-06-25 |
联系人姓名 | 杨** |
性别 | 男 |
处理状态 | 处理完成 |
回复时间 | 2025-06-27 |
回复内容 |
关于“10年前身份证被冒用落户三轮车,找不到车如何销户”的电子邮件已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 经核实,2015年,当事人杨某曾将其身份证借予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居民邬某,用于办理车牌号为云EFL399的三轮摩托车落户手续(后杨某遗忘此事,故其“从未将身份证借给别人落户”的陈述与实际情况不符)。该车辆在使用期间不慎被邬某遗失,导致车辆未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。此情况造成杨某在申请公租房时,因系统显示其名下存在逾期未检验车辆,导致审核未通过。 2025年6月26日下午,交管大队民警依法通知杨某、邬某二人前往车管所配合调查。经询问核实,邬某确认云EFL399三轮摩托车已丢失。根据车辆销户相关规定,云EFL399三轮摩托车目前暂不符合销户条件。鉴于此情况,交管大队民警依据派出所出具的车辆被盗报警三联单,对该车辆予以锁定处理。同时,为保障杨某合法权益,已协调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其公租房申请的审批流程。 若有疑惑,请致电禄丰市公安局办公室(联系方式:0878-4142996)咨询。 禄丰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7日 |